各有關學院:
根據《伟德bevictor中文版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實施辦法》及《省教育評估院關于做好2017年江蘇省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的通知》蘇教評院〔2017〕8号文件精神,現将我校2017年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及省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申報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申報
(一)申報對象與條件
1、參加本次申報的博士學位論文,應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我校獲得博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
2、本次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不接受下列學位論文申報:
(1)學位論文答辯前已獲得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的作者所撰寫的學位論文; (2)申報學位論文未被評閱專家及答辯委員會推薦優秀的學位論文;
(3)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在本學科高水平期刊未發表過學術論文的作者所撰寫的學位論文;
(4)涉密的學位論文。
(二)評選程序
1、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初選
各學院應嚴格把關,确保推薦本學院最優秀的學位論文,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并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擇優推薦申報。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獲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過半數以上同意者,方可向學校推薦。
2、專家評審會審定
校學位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會,根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評選資格和标準對申報的論文逐篇進行審核,采取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獲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同意者方為有效。
3、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二、省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申報
(一)評選範圍與類别
1、參加本次申報的學位論文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我校獲得學位者的學位論文。參評論文除外國語言文學(學科代碼0502)外均應用中文撰寫,外國語言文學的論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寫,還需報送該學位論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2、參加本次申報的學位論文一般應在我校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中擇優推薦申報。
3、學位論文答辯前已獲得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的作者所撰寫的學位論文、申報學位論文未被評閱專家及答辯委員會推薦優秀的學位論文以及涉密的學位論文,不在參評範圍之内。
4、同一學院在同一學科中申報的博士論文原則上不超過2篇,碩士論文原則上不超過3篇。
(二)評選程序
1、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初選
各學院應嚴格把關,确保推薦本學院最優秀的學位論文,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并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擇優推薦申報。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獲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過半數以上同意者,方可向學校推薦。
2、專家評審會審定
校學位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會,依據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申報省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推薦名額,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評選出推薦申報省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
3、校學位辦公示。對推薦申報省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将在校内公示1周,公示無異議後組織材料申報。
三、材料報送
各學院請于2017年5月23日下午4點前将申報材料報送至學位辦:
1、學位論文1本;
2、學位論文評閱書及答辯委員會決議書複印件各1份;
3、每篇論文對應的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推薦表(附件1)或江蘇省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推薦表(附件2)1份;
4、請單獨提供一套推薦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對應的證明材料,并單獨裝訂,須與相應的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同時提交。證明材料隻提供: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刊物封面、目錄及論文複印件;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封面和版權頁複印件;獎勵證書或已授權的專利證書複印件。
5、申報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統計表(附件3)1份;
6、申報省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統計表(附件4)1份。
四、其他事項
1、對于參加本次申報的學位論文,推薦表中的各項成果獲得的時間,均應在攻讀學位期間及獲得學位後一年内取得。
2、對推薦申報省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經公示無異議後,申報人應按申報省優材料格式和報送要求另行組織材料。
附件:
學位辦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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